经审理查明:1.2014年10月30日,秦某与湖北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,购买了该公司开发的位于南漳县××镇××村××道以南“A·XX尚郡”小区第1幢2单元11... 查看详情 >>
原告王XX与被告杨XX、蓬X、XX公司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,本院受理后,由审判员刘德兴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9月2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。原告王XX的委托代理人王X、被告... 查看详情 >>
原告秦X、陈XX与被告刘XX、被告XXXX公司(以下简称XX公司)、被告中XX公司(以下简称中XX公司)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,本院于2018年9月7日立案受理,依法适用简易程... 查看详情 >>
南漳县人民检察院以南检公诉刑诉〔2019〕31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魏XX犯交通肇事罪,于2019年12月1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。在诉讼过程中,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... 查看详情 >>
原告牛X与被告李XX、XX公司(以下简称:XX公司)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,本院于2014年8月25日立案受理后,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,由审判员张小明独任审判,于2014年10... 查看详情 >>